病因学—化学性因素

许多无机和有机化学物质具有毒性,称为毒物(poison)。一定剂量的毒物被摄入机体后即可引起中毒或死亡。毒性(toxicity)极强的毒物如氰化物、有机磷农药等,即使剂量很小,也可导致严重的损害或死亡。不少毒物对机体的某些器官系统有选择性的损害作用。例如,一氧化碳与血红蛋白有很强的亲和力,因而能选择性地作用于红细胞,形成碳氧血红蛋白而导致缺氧;升汞主要引起肾脏损害;四氯化碳主要损害肝脏;巴比妥类药物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等等。熟悉毒物的选择性毒性作用,对于理解中毒性疾病的发病机制和采取正确治疗措施,都有重要的意义。

某些条件对于中毒性疾病的发生发展,也起一定作用。例如,毒物对机体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机体对该毒物的排泄速度:阿托品可被机体较快地随尿排出,故一般不致发生蓄积作用;而机体排泄铅的速度很慢,因而长期食入非中毒剂量的铅可导致铅在体内蓄积而发生铅中毒。如果机体的排泄功能发生障碍,毒物在体内停留时间就将延长,机体受到的损害也将更为严重。由于正常的肝脏有强大的解毒功能,能使许多毒物减弱或解除毒性,因而肝脏功能的损害,将减低机体对毒物的耐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