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治疗的层次

(1)急性期患者:为预防褥疮、关节挛缩、肌肉萎缩、骨质疏松等病症的发生,应住院治疗,由康复护理人员或康复治疗师,给于护理、锻炼或在体位姿势上给予指导。

(2)恢复期患者:对中风、骨折、神经损伤等患者,在经临床药物或手术治疗后,即可开始有针对性的康复治疗,在治疗期间应与该科医师密切合作,互通信息,以期达到满意的治疗效果。

(3)残疾患者:对肢体功能严重障碍者,常需接受3个月以上的治疗,如中风、颅脑损伤,截肢以及脊髓损伤的患者,应建议转入康复治疗区(康复病房),进行系统治疗。

(4)门诊康复治疗:对行动便利者,可每日到门诊进行系统康复治疗,促进其早日回归社会。

(5)社区治疗:患者出院或接受门诊治疗后,接受由街道(乡或镇),厂矿、学校的医务和民政福利人员组织的康复医疗机构,在基层康复人员和家庭训练员的指导下,继续进行康复治疗或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