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体温注意事项

1.测量体温前、后,应清点体温计总数。手甩体温计时要用腕部力量,勿触及他物,以防撞碎。切忌把体温计放入热水中清洗或放在沸水中煮,以防爆裂。
2.根据病人病情选择合适的测量体温的方法:①凡婴幼儿、精神异常、昏迷、口鼻腔手术以及呼吸困难、不能合作的病人,不宜测口腔温度;②凡消瘦不能夹紧体温计、腋下出汗较多者,以及腋下有炎症、创伤或手术的病人不宜使用腋下测温法;③凡直肠或肛门手术、腹泻,以及心肌梗塞的病人不宜使用直肠测温法。
3.病人进食、饮水,或进行蒸汽吸入、面颊冷热敷等,须隔30分钟后测口腔温度;腋窝局部冷热敷应隔30分钟再测量腋温;灌肠、坐浴后须隔30分钟,方可经直肠测温。
4.测口温时,当病人不慎咬破体温计时,应立即清除玻璃碎屑,以免损伤唇、舌、口腔、食管及胃肠道的黏膜;口服牛奶或蛋清以延缓汞的吸收;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可服大量粗纤维食物(如韭菜等),以加速汞的排出。
5.凡给婴幼儿、昏迷、危重病人及精神异常者测体温时,应有专人看护,以免发生意外。
6.如发现体温与病情不相符合,应守在病人身旁重新测量,必要时可同时测口温和肛温作对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