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肿瘤的动脉灌注化疗

恶性骨和软组织肿瘤血供丰富,经动脉灌注化疗术是骨和软组织恶性肿瘤的主要治疗方法之一或综合治疗的重要部分。其作用为:①明显提高瘤区内药物浓度,减轻全身性毒性反应;②缩小手术切除范围,提高肿瘤根除的可能性;③起到全身化疗作用,消灭血液内肿瘤细胞,控制转移病灶的生长。

(一)适应证和禁忌证

1.适应证
(1)骨和软组织肿瘤的手术前准备。
(2)失去手术条件病人的姑息治疗。
2.禁忌证有出血倾向或出血性疾病的病人和曾做过动脉结扎手术者。

(二)毒性反应及防治

动脉内灌注化疗术采用肿瘤供血动脉内局部用药,其药物毒性作用明显小于相同剂量的全身静脉化疗,但仍可诱发多系统损害。

1.胃肠道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食欲缺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肝功能损害等,多在化疗后3~5天内自行消退。可给予镇定剂和保肝类药物,必要时对症处理。
2.骨髓抑制主要表现为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多在用药后3周出现,4~5周后开始恢复。要注意预防和治疗白细胞减少所致的感染和血小板减少引起的出血。
3.肾脏毒性反应主要表现有肾小球萎缩及硬化、肾小管萎缩及坏死和间质纤维化,最终引起肾功能衰竭。防治措施包括:①尽可能限制化疗用药剂量;②定期检查肾脏功能;③病人多饮水或静脉补液,必要时应用利尿药物;④禁用引起肾功能损害的抗生素。
4.心脏毒性反应使用有心脏毒性的化疗药物如阿霉素等,病人可出现心脏急性、亚急性或慢性损害。预防措施包括:①心电图检查;②有心脏异常的病人减少用量或改用其他药物;③给予冠脉扩张、抗凝和保护心肌的药物;④一旦出现心脏毒性反应,应停用具有心脏毒性的化疗药物,并给予对症治疗。
5.局部皮肤改变因高浓度化疗药物刺激,局部皮肤可出现充血、皮疹或轻度坏死,应注意护理,防治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