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脉高压症

门脉高压症是肝脏及其有关血管和胆道疾患所引起的综合征。正常门静脉压为O.65~1.3kPa(5~10mmHg),较下腔静脉压稍高。当门静脉压高于下腔静脉压O.65kPa(5mmHg)以上。或门静脉压≥2.94kPa(30cmH2O)时,提示存在门脉高压征。涉及门静脉高压征的介入治疗技术,目前包括经颈静脉途径肝内门-体静脉内支架分流术(TIPSS)、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单纯栓塞术、脾动脉栓塞术及Budd-Chiari综合征介入治疗等几个方面。

(一)经颈静脉肝内门体静脉内支架分流术(transjugular intrahepatic portosystem stent—shunt,TIPSS)

TIPSS是治疗肝硬化、门脉高压征、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的一种新的介入技术。

TIPSS适应证的选择相当重要,它直接关系到患者的预后和生存质量,对于术后获得满意的临床疗效具有重要作用。应根据肝脏功能情况,患者当时病情,重要脏器如心、肺、肾功能等情况做全面分析。

下列情况可考虑作为适应证:

1.肝硬化门静脉高压征,近期发生过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大出血者。
2.患者虽经内科治疗效果欠佳,一般情况及CHILD分级又难以接受外科治疗者。
3.多次接受经内镜硬化治疗无效或外科治疗后再出血者。
4.重度胃底静脉曲张,一旦破裂将致患者死亡者。
5.有难治性腹水者。
6.肝移植术前对消化道做预防性治疗的患者也应列为适应证。

对择期患者,基本情况的掌握可参考外科分流术之适应证,也就是说,将Child A级和Child B级者列为适应证,有助于术后患者长期生存,减少肝性脑病等术后并发症的发生。但这一标准只具有相对意义。在一些情况下,Child A级患者在权衡利弊的情况下未必施行;而一些Child C者,特别是发生急性大出血,虽经内科处置未能止血又不具备外科手术条件的患者,TIPSS方法已是惟一可供选择的治疗方法,此时应从患者的利益出发,果断施行TIPSS,以达到挽救患者生命的目的。

TIPSS禁忌证包括:

1.严重的门脉狭窄、阻塞性病变。
2.中一重度肝功能异常及肝性脑病前兆。
3.合并靠近第一、二肝门部位的肝癌。
4.难以纠正的凝血功能异常。
5.严重肾功能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