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的功能锻炼:恢复患肢功能的重要保证。
(1)早期阶段:骨折后1~2周内,此期功能锻炼的目的是促进患肢血液循环,消除肿胀,防止肌萎缩。功能锻炼应以患肢肌主动舒缩活动为主。原则上,骨折上、下关节暂不活动。
(2)中期阶段:即骨折2周以后,骨折处已有纤维连接,日趋稳定,应开始进行骨折上、下关节活动,根据骨折的稳定程度,逐渐缓慢增加活动强度和范围,以防肌萎缩和关节僵硬。
(3)晚期阶段:骨折已达临床愈合标准,外固定已拆除,此时是功能锻炼的关键时期。促进关节活动范围和肌力的恢复,早日恢复正常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