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性骨折的治疗方法

  1.定义:

  开放性骨折即骨折部位皮肤和黏膜破裂,骨折与外界相通。特例:耻骨骨折伴膀胱或尿道破裂,尾骨骨折致直肠破裂。其最大危险是由于创口被污染,大量细菌侵入,并在局部迅速繁殖,导致骨感染。

  根据软组织损伤程度可分为三度:

  第一度:皮肤由骨折端自内向外刺破,软组织损伤轻。

  第二度:皮肤割裂或压碎,皮下组织与肌组织中度损伤。

  第三度:广泛的皮肤、皮下组织与肌肉严重损伤,常合并血管、神经损伤。

  开放性骨折的处理原则是及时正确地处理创口,尽可能地防止感染,力争将开放性骨折转化为闭合性骨折。

  2.清创的时间

  原则上,清创越早,感染机会越少,治疗效果越好。一般认为在伤后6~8小时内清创,创口绝大多数能一期愈合,应尽可能争取在此段时间内进行清创。

  3.清创的要点

  开放性骨折的清创术包括清创、骨折复位固定、软组织修复以及伤口闭合。

  第二、三度开放性骨折,清创时间超过6~8小时者,不宜采用内固定。

  4.清创完成后,选择适当的固定,应用抗生素及破伤风抗毒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