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部闭合性损伤的处理原则、急症手术探查的指征、顺序

  1.处理原则 对于已确诊或高度怀疑腹内脏器损伤者,处理原则是做好紧急手术前准备,力争早期手术。

  (1)如合并其他损伤,应权衡轻重缓急,首先处理对生命威胁最大的损伤。

  (2)防治休克是治疗的重要措施,如已发生休克,应积极采取抗体克治疗,力争在收缩压回升至90mmHg以上后进行手术,对严重出血性休克应在抗休克同时,迅速手术。

  (3)对疑有内脏损伤者应禁食、输液及使用抗生素,禁用吗啡类药物止痛。已明确诊断者应尽早施行手术,必要时边抗休克边手术。

  2.急症手术探查指征:①腹痛和腹膜刺激征有进行性加重或范围扩大者;②肠蠕动音逐渐减少、消失或出现明显腹胀者;③全身情况有恶化趋势,出现口渴、烦躁、脉率增快或体温及白细胞计数上升者;④膈下有游离气体表现者;⑤红细胞计数进行性下降者;⑥血压由稳定转为不稳定甚至下降者;⑦腹腔穿刺吸出气体、不凝血液、胆汁或胃肠内容物者;⑧胃肠出血者;⑨积极救治休克而情况不见好转或继续恶化者。

  3.急症手术探查的顺序

  急诊行剖腹探查时应遵循系统、有序的原则。做到既不遗漏伤情,也不做多余、重复的翻动。探查次序原则上应先探查肝、脾等实质性器官,同时探查膈肌有无破损。接着从胃开始,逐段探查十二指肠第一段、空肠、回肠、大肠以及其系膜。然后探查盆腔脏器,再后则切开胃结肠韧带显露网膜囊,检查胃后壁和胰腺。如属必要,最后还应切开后腹膜探查十二指肠二、三、四段。在探查过程中发现的出血性损伤或脏器破裂,应随即进行止血或夹住破口。也可根据切开腹膜时所见决定探查顺序,如有气体逸出,提示胃肠道破裂,如见到食物残渣应先探查上消化道,见到粪便先探查下消化道,见到胆汁先探查肝外胆道及十二指肠等。纤维蛋白沉积最多或网膜包裹处往往是穿孔所在部位。待探查结束,对探查所得伤情做一全面估计,然后按轻重缓急逐一予以处理。原则上是先处理出血性损伤,后处理穿破性损伤;对于穿破性损伤,应先处理污染重的损伤,后处理污染轻的损伤。关腹前视损伤和感染情况决定是否置腹腔引流管、放的位置和数量,确保术后引流通畅并防止压迫肠道。